根据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)要求,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7日起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- 当前位置:今年会(中国) > 今年会app平台公告 > 信息公示
- 信息公示
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纯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- 发布日期:2024-03-07
根据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)要求,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7日起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583号